市林业局开展“2019·1号”金网行动

2019-03-18 点击数量:1013

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市林业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行政综合执法、森林公安、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等部门,自3月12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2019·1号金网行动”。旨在通过集中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繁育、经营和利用,努力营造全社会自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和氛围。

重点打击:1.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尤其是通过微信、QQ等互联网平台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2.在禁猎期、禁猎区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狩猎的行为,特别是在候鸟迁徙途经区域使用粘网、诱饵、诱捕装置非法猎捕候鸟行为。3.非法加工、经营、利用国家或省重点保护及“三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重点是国家明令禁止后,仍在非法经营买卖象牙的行为及非法加工食用野生动物行为。4.掩饰、隐瞒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所得的行为。5.其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场所:1.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等野生动物资集中的地区。2.集贸市场、宠物市场、皮毛市场、药材市场、古玩市场、珠宝商城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场所。3.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4.车站、快递物流等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要场所。5.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